皖殡协〔2026〕4号
关于成立安徽省殡葬协会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工作
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位会员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对省殡葬协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》及《厅管社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推进会》要求,规范内部治理和机构管理,扎实推进协会自身建设及殡葬行业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顿工作,经协会会长通讯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《安徽省殡葬协会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李友贵(副会长兼秘书长)
副组长:王明恒(副会长兼监事)
林 正(副会长)
成 员:吴敏(副秘书长)、刘从兵、胡月、刘小宇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协会秘书处),由吴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协调、材料汇总及联络工作。
二、主要职责
1.统筹部署协会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自查自纠工作。
2.对照省民政厅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清单(章程履行、负责人任职、会费收取、财务规范等)逐项排查,认真整顿。
3.审核并向业务主管单位(厅社会组织管理局、社会事务处、人教处、机关党委)报送相关材料。
4.建立健全协会内部长效管理制度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。各理事、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,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,确保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工作按时保质完成。
2.实事求是,限期整改。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如实对待专项检查及专项整顿反馈问题清单并限期进行整改。
特此通知。
2026年7月20日
